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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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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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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抄襲我沒有話說,如果你只是漠漠無名的歌手,我還能說是為了打知名度。(但是還不對)


但今天SHE,可以稱得上是"台灣天女團"的東西,人氣和名氣都不在話下,
那麼這樣子還用抄襲的手段,是不是太看不起、不尊重支持者呢?

雖然這不一定是SHE的錯,錯因應該是CD的製作人...
但這給其它的國家,代表的是"台灣"兩個字啊...
舊 2005-09-18, 02:34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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