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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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應該都有拍照存證對吧?
你撞前車輕微,影響最前車的可能性也最輕微,
照李說上法院應該挺得穩!
跟最前車講這情形,中間那台車是不敢負擔責任的惡人,
一起告死他!說他誣告!
萬一告輸,公布相關的無能司法及人員,讓他們名聲臭掉!再上訴!
社會很多這種爛人ㄛ,我在台中撞過人家,
因為是對方闖紅燈,我直行車,沒我的事,
但是事故當時,對方機車倒在某人的汽車旁邊,
那個汽車車主還想ㄠ說他車上的傷痕是我們相撞造成的咧,
我一看他指的那道痕,早就是很久了,不可能是新的,
想撈一筆,而且是趁火打劫!要不得的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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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把他當作「齊天大聖」,那不多幾個「後宮」怎行? 女人到底了不了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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