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reamviva
謝謝大家的建議唷......
我去奇摩的救債總部爬了很多文....
我決定了....通通不繳....180天候變成呆帳....成為呆帳後就開始不計利息....
然後我找工作....但是我不能讓銀行知道我有工作...然後存錢.....
最後請(第三者)出現協商...說要幫我還錢(事實上是我的錢).....
因為是第三者....錢不是他欠的....
如果銀行或是催收公司認為我的帳是爛帳....現在又有人願意幫他還....一定很容易談條件...
到時候可以談刪利息 and 違約金.....本金從5折開始殺....頂多8折....
真的不行的話就不要......再等下一次協商機會......
聽說月底是催收人員的計業績的時候...這時候最好談.....
在不行就繼續托.....托的越久帳越爛.....變成很爛很爛的帳....我想會更好談.....
最主要是不能讓銀行知道我有在工作......
像我簽下去銀行知道我有錢可以還....要談很難.....如果在強制扣薪1/3...就變成無期貸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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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在銀行作放款的,像你這一型消費不知節制又想來銀行貸款的人我看得多了,我看你這一輩子也不用再跟銀行打交道了。你以為用這種爛招就能騙過銀行了?銀行或民間催收部
門自有方法可以對付你。
還有自己爛消費無節制。就不要怪銀行放款給你,銀行並沒有用槍押你來借錢,是你自己找上門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