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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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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是就叫做逕行舉發.
好像可以直接就開單給你了.
你能確定警察真的沒看到嗎? 如果沒有,那就是栽贓. 如果有,你又自己送上門,教你拿行照算正常吧!
警察常碰到違規後的人應該是一副很有歉意表示不是故意或不小心沒注意到等等的,
而不是看起來還要裝沒有發生一點也不覺得違規有錯的人,你認為你的態度讓他覺得是這樣的話,換成你會不會不爽,認為明明違規還不服取諦.
不服取諦就帶回警局,應該也是正常程序吧!
你可以打給他說的督察室問問看,當天警察執法過程中有沒有認何不當之處,
你要是有認識記者也可以問問.
再查查相關法規,不合規定的罰單他也不能開吧!(包括那個不服取締)
如果警察在取締違規的人還要像7-11的店員一樣客氣,我會覺得很窩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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