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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竹罰寫風波》爆料:李姓學生家有兩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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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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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
引用:
作者
oodin
沒錯 這才是事件爆發的重點呀
整個事件在於兩個不合理
一 校規規定 註冊費遲交一天記警告一次 以此類推 遲交七天 退學
二 遲交者 必須寫悔過書後才能註冊 學生寫60遍或家長寫20遍
寫完需經該學生班長 副班長 導師簽名
不要模擬焦點了
沒錯,罰寫才是焦點,所以不要在模糊到人家家庭經濟上去了.
尤其是那個每月19000怎麼管全家飽外加水電雜支等都能應付,就是無法應付學費?
這個...我們就不要再研究啦.
恩!就是這樣.
2005-09-17, 12:57 AM #
47
Happy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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