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HappyDay
Basic Member
 
HappyDa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
引用:
作者oodin
沒錯 這才是事件爆發的重點呀
整個事件在於兩個不合理

一 校規規定 註冊費遲交一天記警告一次 以此類推 遲交七天 退學
二 遲交者 必須寫悔過書後才能註冊 學生寫60遍或家長寫20遍
寫完需經該學生班長 副班長 導師簽名

不要模擬焦點了


沒錯,罰寫才是焦點,所以不要在模糊到人家家庭經濟上去了.

尤其是那個每月19000怎麼管全家飽外加水電雜支等都能應付,就是無法應付學費?

這個...我們就不要再研究啦. 恩!就是這樣.


舊 2005-09-17, 12:57 AM #4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HappyDa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