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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c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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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8
引用:
作者台南
雙方都有錯啦。
學生家延遲繳費註冊,是他自己的問題,被罰寫悔過書當然不適當,但學生家延遲繳費註冊
是事實,不要用貧困當理由,而且他家還有二棟房子,雖然有兩百萬元貸款(也就是至少有兩百萬元
的價值),想想目前有多少人沒房子(連用貸款的也沒辦法)?
個人覺得這也是"妓"者們,又一個沒新聞時,炒新聞的做法吧了。


一棟房子有200萬的貸款,就是有200萬的價值,邏輯怪怪的喔!!所謂貸款就是負債,這個道理你不會不懂吧!?學生當然可以因為貧困而遲繳學費,沒什麼值得懷疑的.這件事應對事而不對人,罰寫不會只針對李性家長,錯的制度把它改過來就好,沒什麼好爭論的!!!!
舊 2005-09-16, 04:24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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