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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縣鳳山市
文章: 1,151
大致上說明一下事件經過

小弟的友人是開漫畫店滴
她因為一些事由而將整間店盤讓給另一劉姓女老闆
後來因經營方式與理念與原老闆有相當大的差異
客人於是紛紛轉到其他書店租書
此時新主人卻於七月底某日早上
找來警察~說小弟友人動店裡租書資料的電腦~要她賠償
自此之後~對方是天天用手機疲勞轟炸小弟友人
到最後她終於受不了~在手機通話中~回了對方一句
"好啦~就算是我動的好了~那你要怎樣才肯罷休啦"
對方就一口咬定她承認是她做的
要她依偷竊處理~賠給對方二十萬

以上是事件的大致原由
小弟是想請教各位
這樣的事~該如何處理~
而且她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
要她明天到局裡說明
小弟要陪著去(另外還有一位朋友)
該如何說才能幫上忙
請各位網兄教授一下
謝謝大家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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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是我的新歡>
舊 2005-09-12, 07:54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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