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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onemiddle
各位網兄
小弟的友人最近發生些事件
需要跑法院與警察局
聽說事件對方提出電話錄音當証據
請問這在台灣有成立嘛?
如果是在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錄音
這可以當證據嘛?
另外
手機通話錄音這有嘛?
每家電信公司這麼龐大的通話量
有每一通都留存以供以後警方查緝之用嘛?
還請各位知道的網兄告知詳情
謝謝


只要錄的人是通話的其中一方就可以。

如果是通話方以外的第三人就不行。
舊 2005-09-12, 10:53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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