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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草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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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草葉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61
引用:
作者yen_kofu
菊草葉 兄所言極是
替某些人說到重點
約十幾年前產品製造商努力以赴,把產品做到最好是人類的共通點
做不到是因為技術比人差
曾幾何時是先賣了再說(Intel也是,有時是明知有bug也先賣)
因為現在產品製造商努力搞策略,搞壟斷,沒人抗爭就繼續搞
微軟是帶頭的,自己要先反省,錢已經賺夠了
送你一句ACER施先生的話 "要做豬八戒也會用的電腦"

聲明本人是尊重並支持著作權的
但是對外來的微軟是有差別的,因為你微軟是撈錢的廠商,你微軟會說出這樣的話嗎 "要做豬八戒也會用的電腦",我打從心理就這樣認為你微軟是撈錢的廠商
帶頭的!

謝謝



台灣的著作權法是採用「創作保護主義」的概念,基本上這是比較激進的,我的意思不
是先進,而是激進。這保護傘做得的確很大。所以為了避免阻礙到「知識的傳遞」,又
保障了「合理使用」的範疇。這些保護範疇在著作權法中都有清楚的描述。

不過這並不代表我們可以去盜版看不順眼的著作。兩者有很大的差別喔。就像我說的,
你仍然有選擇不要微軟的權利和機會。
舊 2005-09-10, 09:00 AM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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