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的是.....台灣不可以做....不代表國外不可以做..沒規定不可以取精
那麼就取下來作好保存的準備,就算台灣不給做,一樣可以到國外做人工受孕阿
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法律終究是人訂出來的死規矩,
有幾個不同的國家不同的種族就會有幾種不一樣的看法跟觀念...有絕對的大是大非嗎?
重點是當事人覺得有這樣的需要吧?

當事人自己做了這樣的決定的話,
後果就該自己承擔,其他人也沒有什麼從旁置喙的權利與資格吧?
設身處地假設自己是當事人,誰能有100%的把握自己不會像她那樣心神崩潰?
可以的話我只能說這樣的人真的是蠻冷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