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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KURO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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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2747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759
引用:
作者
慕凡
麻吉這種團體在美國來說, 其實叫做: Wannabe
很多人都唾棄的那種. 想要當什麼弄得很酷的樣子結果是什麼都不像. 美國也不少這種團體.
台灣音樂... 少打點美女帥哥Face牌, 唱歌少點對嘴, 實力拿出來, 創意拿出來(不要常常在那裡口水歌, 改編曲), 少崇韓日點, 歌曲多用心製作點, CD那個什麼改版啥的少扒消費者幾層皮.
客戶自然會跑回來.
不然.. 自己亂搞還怪別人不想接受.. 不是很好笑嗎.
我雖然也是霹靂的愛好者~
但我對你的這番論述有點兒小小的異議~
麻吉的音樂在你來看或許不算甚麼~
但至少我認為他們的音樂是很誠懇而執著的~
他們的音樂在美國或許不怎麼樣~
但在台灣卻間接地影響到一些人對音樂的選擇性~
你可以說他們的歌不倫不類~
但我卻覺得他們的音樂帶起了流行音樂的另一種次文化~
早在10年前L.A BOYZ的音樂創意就已經是如此了~
所以回到主題~
不管是原創曲還是口水歌~
不喜歡就算了~
只要是正版的作品都應該是要被尊重的~
想下載的才應該要偷偷摸摸地~
像Ezpeer或是Kuro這種平台~
一面推卸責任一面又跟消費者收錢~
囂張到還要開慶功宴~
都被起訴算了.....
__________________
2005-09-09, 06:4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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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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