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ttoday.com/2005/09/09/138-1842125.htm
現在連消費者使用kuro也是犯法的事,都會吃上官司...
不過看了新聞最令人髮指的是.. kuro的負責人在新聞媒體上公開的將責任全部都推給消費者說他們只是提供"平台"給消費者而已,要不要下載還是在於消費者自己本身,跟他們無關..
那麼kuro一個月收會員99$是收心酸的嗎.. 想想kuro這幾年也賺了好多錢了...
被判個三百萬對他們來講.. 根本無傷大雅..
對kuro這種行銷p2p的公司的作法.. 不想用也不支持..
不過有一個叫黃佳慧的女生,在kuro下載了900多首歌,結果被判刑4個月緩刑3年..已確認執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