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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被控侵權案 法院判KURO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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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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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地獄裡....
文章: 284
引用:
作者
dragon-cat
好奇一問~換估角度思考:
某甲提供場地一塊,以會員收費供民眾入內參觀 擺攤提供展示品 或自作品供人取用,但卻有很多民眾擺起賭博電玩 麻將賭博 有很多人也提供盜版光蹀供人取用~現遭人檢舉,這樣某甲算不算犯法(著作權法)
如果這也有罪,夜市也是用這方法經營,攤位畏錢,也有人擺攤賭博 賣盜版音樂光碟
樓上的說的真是好啊.那種東西也可以扯到著作權.那我也可以說我挖鼻屎也可以申請著作權別人不準挖....這還有天理嗎........
2005-09-09, 03:23 PM #
7
allen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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