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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28
其實這篇文章前半段並不是重點
他的重點在中後半段
要把讀者引導到他的方向去...


剛剛稍微看了一下他在中時的文章
十之八九都脫離不了那些事情





至於司法敗類
我覺得應該以高標準去處理

第一是因為他們知法犯法
第二是他們利用國家的公權力去滿足私慾 使得正義無法被實現 且讓被害人活在恐懼中
     
      
舊 2005-09-08, 03:46 P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班主任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