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相見恨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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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j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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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2
引用:
作者小建
問一個問題就好....

如果妳/你跟婚姻的另一半並非因為爭吵,而是經過兩三年相處後發現兩人的生活價值觀,家族問題、未來的夢想都截然不同!(兩人之前也都沒同居過...)
雙方也努力過,這時後....

沒遇到真愛,但因為無法共同生活下去了而想結束一段婚姻....難道我們也要說,不行,不可以離婚!這是對我的背叛....?

若有幸遇到跟自己夢想生活完全契合的人,而選擇了想跟另一個人生活,我們也要說這是背叛嗎?


拿這樣的情況跟作奸犯科來比未免有點...^^"


PS.曾看過一篇統計文章....婚姻/感情關係...
男人重視的是"掌控慾和女生對他的忠誠", 而女人重視的是"在一起時的幸福感覺"....

所以, 不管如何, 妳有選擇的自由, 妳可以選擇離開, 投向更適合現在的你的新歡, 大家給妳拍拍手祝福妳; 選擇留下來(不管什麼理由), 妳就要調整自己的心態, 不要吃碗內, 想碗外! 如此而已!
舊 2005-09-08, 02:48 P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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