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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見恨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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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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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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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42
引用:
作者
edwei
所以拉...
不喜歡,就當警惕自己的文章嚕~
回文也不用那麼苛責...
在這時還是要講清楚
不對的事情本來就是要講嘍, 要不然大家怎麼會知道這是對還是錯
而且畢竟是結婚的人了, 反正樓主以已婚的身分上來po這篇文的時候就應該要承擔一些重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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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8, 01:48 AM #
59
-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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