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050907/15/29rng.html
暑假是學生打工旺季,打工時薪標準成為立委關注議題。勞委會勞動條件處科長謝青雲上午表示,根據勞基法第39條規定,勞工例假日休息時,雇主也要給工資,勞委會也準備修法,將部分工時規範清楚;至於學生打工若每天工作超過八小時,每月薪資就不得低於1萬5840元,否則雇主就是違法,可向縣市勞工局舉發。
民進黨立委余政道、黃偉哲上午舉行「時資法制化,工讀有保障」記者會,呼籲修法保障部分工時的最低時薪應為每小時95元。
余政道說,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過去十幾年來,台灣部分工時勞工一直占總就業人口約5.5%至7%之間,特別是寒暑假是學生打工旺季,但他卻接到許多工讀生抱怨工讀時薪過低;現行法律保障一般工時的勞工最低薪資為1萬5840元,但部分工時的勞工卻無法律保障,必須忍受企業主的剝削。
他指出,勞委會在民國94年公布「工讀生服務手冊」,將國內最低基本時薪定為66元,但此規定並無任何法律條文可依循,主要是將基本薪資15840元除以240小時 (每月上班30天、每天工作8小時),因此得出時薪66元;但這種沒有例假日、天天都要工作的算法,不但不符人道、也違反勞基法第36條「勞工每七日至少應有一日休息」的規定。
余政道和黃偉哲強調,他們會提案修改「勞動基準法」,部分工時的勞工每日正常工作的時間也不得超過六小時,每兩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7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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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勞方角度
站在資方角度
仔細想想...打工族時薪95起薪的確太多了

,但66起薪根本就是廉價勞工
個人認為80~85為起薪最適合
每日工作時數不得超過六小時

是否嫌稍少了點呢...不知可否調整到八小時
還有....選舉快到了...這該不會又是想拉年輕族群的票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