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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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kychiron
玻璃娃娃死者的死狀聽說蠻慘的
面朝下整個人趴在地上
猜想他臨死之際,應該極其痛苦吧
他的家人看到這個情況,一定會傷心欲絕的吧
聽說陳家還會再上訴,我想到最後他們一定會勝訴的
不過不是因為真理,而且因為社會輿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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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看看下面裁判書的第一段(其它太長刪掉),
他是送到醫院後才過世的,請問"死狀聽說蠻慘的 面朝下整個人趴在地上"
這要如何成立?
【裁判字號】 91 , 易 , 1630
【裁判日期】 920731
【裁判案由】 過失致死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白秀蓮係臺北市私立景文高級中學(下稱景文高中)之教師
,於民國八十九年九月十三日下午一時二十分許,負責該校資料處理科二年二班
之體育課教學活動。嗣於同日下午一時四十分許上課後,因天雨而將上課地點變
更至該校謙敬樓地下室之場地,詎被告知悉該班學生乙OO患有先天性染色體異
常、肢體重度殘障,全身骨骼鬆軟易脆碎,無法行走,行動不便,須避免碰撞,
且當時因天雨造成樓梯地板濕滑,容易跌倒或不穩,於指示該班學生甲OO(案
發時未滿十八歲,另案由本院少年法庭審理)背負乙OO至謙敬樓地下室上體育
課,竟疏未注意,致甲OO於背負乙OO前往謙敬樓地下室時,由濕滑之樓梯地
板跌落,造成乙OO之頭部受有鈍創,而後又未堅持由校方聯絡救護車送醫,致
遲誤送醫,嗣後雖由告訴人顏貞祥自行送醫救治,乙OO仍因顱骨骨折顱內出血
,於同日晚上八時二十分許不治死亡,被告身為合格教師,經過專業訓練,依教
師法第十七條應本於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教師之專業精神照顧學生,竟疏未
妥善照護其任課班級之學生,因認被告涉有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一項過失致人
於死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