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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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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
引用:
作者quatro

普遍來說基督徒禁手***的說法
是由幾段章節互相支持而來的
林前6:18
你們要逃避***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
惟有行***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林前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此外聖經中也有提到說身體是聖靈的殿不可輕易傷害之類的話....

看完一定還是有很多人會覺得很荒謬....
其實我自己也做不到.....0rz


這還是有問題,如果把嫁娶當作解決DIY的方式,那娶到或嫁給****需求弱的人怎麼半?

對方不願意不想要,難不成要強迫她(他),並且說,你犧牲點讓我不用DIY,我就不算犯罪?



就算行為上有所克制,但腦子裡還是在搞意淫,就不算犯罪,能上天堂?
舊 2005-09-07, 05:44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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