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yodagogogo的解說,不過我們似乎只能跟著片商玩他們的
遊戲規則。那時候看學校圖書館買著天價的公播版,真的傻眼 ....
不過也沒啥辦法。
還有擺開晚發行或規格差勁的零售版,除非整間店都去買零售版來
出租,不然你店裡除了零售版外,同時還有簽約擺出租版,我看片
商一定三不五時來巡視,說"這樣不行喔,一定要出租版,不然就
撤銷這家店的合約資格,甚至走法律途徑....."
也問過教我們法律的教授,為何書本沒再分啥米出租版、公播版、
零售版,他說片商就是要這樣規定,我們無可奈何ㄚ,也談不上啥
米違法不違法的問題,唉.....
真要談,我們是否真的擁有手上的影片DVD或音樂CD的智慧財產
權呢?
我想是...沒有的..............
引用:
作者yodagogogo
依法,你絕對可以出租。但片商要按三餐告你....你受的了嗎?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曾函釋(93.6.15智著字第 0931600520-0 號)認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