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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9
引用:
作者Calvin Chuang
請教已婚前輩:
接到喜帖時(若對方在您當初結婚時有到場祝賀給禮),您會去翻當年的禮金簿嗎?還是按照自己的意思包?
如果對方當初對方包6,600禮金,那應當包回多少才不失禮!一樣6,600嗎?還是要再加一點才是正常?
另一狀況:如果已失聯多年的朋友(友情雖未如往昔,而當年他亦參與您的婚禮),如今他結婚仍舊發帖給您,您的禮金會依目前交情而有降低嗎?還是一樣呢?


我的經驗:

1. 會. 我有個 EXCEL 檔案整理所有我收到的禮金以及曾經包出去的禮金.
我從接到第一份喜帖開始就有盡量留紀錄下來 (這是我娘教我的)
後來有電腦就 key 起來了.

2. 6,600 已經是朋友等級很大包了. 就不要再彼此陷害下去了...
如果我單身赴宴的話就包一樣 6,600 回去, 不過我一定會自己另外補份禮物給他.
若我們夫妻一起去的話就包 8,000, 一樣另外送份禮物 (兩種 case 我都有過)

3. 既然當初人有到, 現在帖子來了就該包回去.
回禮一定大於或等於當初那包. 沒去就同額, 有去就比照一般情況辦理.
Ex: 單身去, 或夫妻去, 以及考量場地等級不要讓人家賠到.
舊 2005-09-07, 03:51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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