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
引用:
作者a1224
基本上
第一件事我贊成您的說法
認卡不認人是沒問題的
但還可以更圓滑一點吧
可是第二和第三我就不太贊成了
第二件事
孩子弄壞了別人的東西
賠償是應該的
但是店員說的話和態度很重要
如果態度OK
我相信客人賠了錢,下次還是會再來
而且是第三次了(前兩次不是同一人弄壞的吧)
那店家沒有檢討疏失也有過錯啊
第三件事
弄壞燈和餐點被毀的不是同一人
趕快換餐絕對是必須的
至於弄壞燈
和第二件事一樣
態度也很重要
要求賠償當然也是可以的
我想
並沒有很多顧客是硬要佔便宜的
心平氣和的處理事情
才得達到雙贏
在客人面前如何達到雙贏
這是要在服務業立足很重要的課題
|
不愧是amy
還是正正經經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