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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9
當使用者執行愈來愈多的程式時,以花費相當預算作為比較的基準,兩台電腦有明顯的快慢之別時,
這樣實際反應給使用者的感受,仍然不能作為比較的依據時,那什麼才能作為比較的依據?

況且,並不是每個人都是專門去買電腦,來跑效能測試軟體作為使用的目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程式要執行.
以這樣執行任意程式來評估電腦的效能,比較像是一般使用者的行為,
以執行效能測試軟體來評估,比較像是關在實驗室裡去模擬真實世界的行為.
     
      
舊 2005-09-04, 10:40 P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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