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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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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38
引用:
作者A.M.D.X.P.
我覺得這個討論實在是沒有什麼意義...

如果說因為"這次的個例"而對殘障人士或需要幫助的人敬而遠之的話, 那各位的公民與道德白唸了...

但是那位法官說實在的也太離譜, 學校確實是有疏失, 但我實在是看不出陳同學有什麼錯. 看來該法官的公民與道德還真是白唸了...

PS. 這個官司還可以在上訴嗎?


可以上訴.但是不知道還會不會遇到這麼正直的法官
 
舊 2005-09-04, 04:08 PM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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