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服搖頭丸 搖出精神分裂
俗稱「搖頭丸」的MDMA,將取代安非他命,成為e世代藥物濫用的主流。衛生署統計發現,今年上半年MDMA的查獲量即接近去年一整年的總數;最近更有醫院通報,一名十九歲青少女服用搖頭丸成癮,出現疑似精神分裂症,顯示濫用搖頭丸副作用嚴重。
藝人何妤玟涉嫌在香港攜帶「搖頭丸」被捕事件,轟動一時,使得藥物濫用問題再度浮出檯面。據衛生署統計,近兩年MDMA濫用情形快速成長,去年總緝獲量為四千八百九十公克(約一萬六千餘粒),但今年一至七月,就已達四千七百二十八公克;「搖頭丸」受嗑藥族「青睞」,可見一斑。
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局長李志桓說,MDMA其實是安非他命類的毒品,又有「快樂丸」、「綠蝴蝶」、「忘我」、「亞當」、「狂喜」等別名,具有中樞神經興奮及迷幻作用,口服後會有愉悅、多話、情緒及活動力亢進的行為特徵。使用者若在擁擠、高溫的空間下狂歡勁舞,常會因運動過度導致缺水、高燒、痙攣,甚至併發肌肉損傷、凝血障礙、急性腎衰竭及心衰竭致死。衛生署在民國八十七年將之列為第二級毒品。
李志桓並指出,長期使用MDMA,不但會上癮,更會造成腦部神經損傷而產生記憶減退、妄想、幻覺及精神分裂症等現象。許多青少年誤以為周末狂歡,偶一為之不會成癮,卻往往身陷其中,難以自拔。
嘉義聖馬爾定醫院最近就通報一名未滿二十歲的青少女,長期服用「搖頭丸」後,出現幻聽、幻覺等症狀,嚴重時還有暴力傾向,接受治療中。這也是國內首例MDMA濫用通報病例,值得家長注意。
衛生署並呼籲各界注意,近來毒品種類已趨於多樣化,除了搖頭丸外,其他如大麻、FM2、Ketamine、GHB等,已在PUB、舞廳被濫用,甚至一些合法醫療藥品,亦遭不法之徒利用,成為替代性毒品;家長應提醒子女避免涉足不正當場所,減少接觸毒品的機會。
( 摘自 2000/09/23/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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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說 哇~~~~~吃搖頭玩 會被鬼復身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