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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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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台灣高雄鳳山五甲
文章: 18
引用:
作者P&W
說到這個我就想到,依照第56條第一項為何人行道不能停車,上面既沒劃紅線也沒有黃線,何謂禁止停車之處?除非你寫明人行道禁止停車,否則這又是一條警方自己高興如何解釋就解釋的條文~~

名詞釋義不就有說明了嗎?
三 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
都明說是專供行人通行用的了
這樣子還需要解釋什麼嗎?
警方需要解釋應該是為什麼不去執法
我看是停在人行道的車主自己高興吧
開車的人下車之後也是行人
硬是停在人行道上是什麼心態
還扯到因為沒劃線所以可以停
就算有劃紅線和黃線的地方還不是有一堆人在停
舊 2005-09-03, 08:17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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