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這個你真的是完全誤會了,三百萬不是陳家一人賠,而是學校跟陳同學一起賠,又不是說全都是陳家一人擔責任,被告也是跟校方一起告。
而法官也說了,不見得要陳同學賠錢,三百萬也可以全數跟校方求償,陳同未必會賠到一毛錢。而且新聞上也說,一審民事沒有把陳家一起告,所以才敗訴,後來律師建議連陳家一起告,所以才勝訴,但是一起告的目的是為了對付校方,勝訴了未必會跟陳家求償。
為什麼老是會有人覺得是顏家跟陳家的事?明明就是跟校方一起告的呀,這都是煤體在興風作浪,才給大眾造成一個錯覺的吧。
另外我什麼問題沒回答呢?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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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點都沒有誤會,我知道兩邊都要賠,只是陳生會不會陪太多了,
再來,你是顏家嗎?只會跟學校要錢喔,新聞說不跟陳家要錢,你就信喔
你又說新聞媒體興風作浪,但又舉新聞的例子,你是不自相矛盾呀
用你認為興風作浪的新聞媒體當作你的例子,會不會自己打自己嘴巴
我的問題是,你覺得這個判決對這個社會是好的示範還是壞的示範呢
對其他玻璃娃娃跟弱勢團體有無影響?分享來聽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