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談髮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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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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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突然想到一個問題,如果被教官or訓導主任在頭上剪個洞(逼學生去剪頭髮最常用的手段)
可不可以告他"傷害罪"啊?還有可不可以請求"精神損失"的賠償?
另外有人提到衣服不合規定被剪的,應該可以告"毀損罪"吧?
也許這才是大學沒有這些規定的真正原因,因為大學生可以自己去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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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舊 2005-09-02, 02:58 P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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