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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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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38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這個你真的是完全誤會了,三百萬不是陳家一人賠,而是學校跟陳同學一起賠,又不是說全都是陳家一人擔責任,被告也是跟校方一起告。

而法官也說了,不見得要陳同學賠錢,三百萬也可以全數跟校方求償,陳同未必會賠到一毛錢。而且新聞上也說,一審民事沒有把陳家一起告,所以才敗訴,後來律師建議連陳家一起告,所以才勝訴,但是一起告的目的是為了對付校方,勝訴了未必會跟陳家求償。

為什麼老是會有人覺得是顏家跟陳家的事?明明就是跟校方一起告的呀,這都是煤體在興風作浪,才給大眾造成一個錯覺的吧。

另外我什麼問題沒回答呢?請指教。


你這是什麼邏輯呢
聯合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
那律師是哪裡來的啊
為達目的不則手段
這是正人君子該做的事情嗎 !!!!!
舊 2005-09-02, 06:10 AM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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