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對呀,上面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
自欠缺一般人之注意義務,而應負過失責任。
那裡有寫只是因為跌倒呀?
所以我才跟你分析,到底是什麼才是一般人注意義務,這有什麼不對?你到是跟我說說,你了解什麼是一般注意義務?
搞了半天,是說不管我講的有沒有道理,只要說是判決文內的不一樣,就代表我是放屁這樣?
那你既然對判決書的內容這麼信服的話
,那又為那什麼不服法官的判決呀?自相矛盾!
現在是有人覺得法官的判決不公,沒人了解法官的判決依據在那?我的目的不在於我想知道法官在想什麼,這誰做的到?我的目的是想跟據判決書的資料,找出一個合理的判決依據,只要能證明這合理,那就算法官的判決依據跟我不同,還是改變不了這個判決有可能合理的事實。
你若是不同意的話,就依照我分析的依據反駁,你一直強調判決書上沒寫,跟我的依據合理不合理,一點關係也沒有。
|
這個是什麼?判決書內容是吧!
是不是所有判定的過程、依據、紀錄都該詳細的在裡面?
請問他還有寫別的嗎?
沒有寫的東西也是判決內容
那叫什麼判決書?是可以信任的嗎?
你可以再硬凹沒關係,這點不管你怎麼凹
都是無理的
本來我就是對判決不服,我不跟你講判決
不然跟你鬼扯蛋嗎?對判絕不服就對判決講起
哪裡有問題?跟信服有什麼關係?
今天探討的不是陳生到底該不該被判這樣嗎?
請問你要跟我談,不從判決談起
老是鬼扯蛋,你在扯什麼?拼命羅織判決沒有的過失責任?
我看你是來亂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