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efugee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4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你的說法我同意,但這不能證明,幫助人會減少
也許就全數人民來說,也許會減少
但就單獨個體,比如說我來說,未必就會減少
因為一來我幫助的人本來就不多,
這個案會使我在本來就不多的幫助人事件上,
變的更加僅慎以避免過失,這未必就是壞處。
而就全體人民來說,也許造成的影響是幫助人會變少
但是相對的,因為幫助人而產生過失也會減少
所產生的好處與壞處是相對的。

後面的增加危險性的過失是事實,
天雨路滑本來就肉眼可預見的危險性,難道你要跟我說
『雨天背玻璃娃娃下樓』其危險性會比『情天背玻璃娃娃下樓』
來的高?你是不是這樣認為?
既然危險性會增高,那他背他下去,雖然沒什麼不可以
但是萬一出事,就會認定為過失,就這麼簡單。
已經說過了,民事訴頌本來就是一絲絲的過失就有責任
如果你不同意,那你必需要證明
『雨天背玻璃娃娃下樓』其危險性會比『情天背玻璃娃娃下...


好奇怪的邏輯
"也許就全數人民來說,也許會減少
但就單獨個體,比如說我來說,未必就會減少"
所以
"這不能證明,幫助人會減少"
大概只有你能看的懂吧,我建議你去補個眠

法官判斷過失的依據是在:陳生有無注意天雨路滑
而陳生跌倒了所以就是沒注意
不是背不背、背的對像是誰等問題
我說過如果你愛講那麼多廢言,這種討論是浪費時間

"民事訴頌所謂的過失責任,本來就是有產生損失結果才叫過失"
很難懂...有損失所以才判斷誰有過失
你可以講白話一點,我無才

誰在討論景文廁所在哪?
這是重點嗎?重點是這種判決方式
就算是必要的行為一樣也被認定
因為依據是在陳生有無注意天雨路滑
而陳生跌倒了所以就是沒注意

我倒是沒以人廢言,我覺得講的蠻對的
很抱歉我對你有這種觀感
至於那段話是還給你的,不是我說的
 
舊 2005-09-01, 12:26 AM #10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efuge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