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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ug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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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4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都已經回答過了,已注意不一定不發生意外...
但是發生意外當時,已經盡到已注意的責任
那麼你的過失責任就降低。
陳不背他下去,他頂多是不能上課,這本來就是事實
雖然說死亡原因是因為意外,但他沒這個過失,又怎會有這個意外?
過失責任這本來就是結果論。
...



請問被判定過失是因為應注意而未注意
何來的已經注意了,還是算過失?
應注意、能注意、而已注意,所以我判你過失?
好險你不是法官...不然台灣冤獄會更多
什麼叫做沒這個過失,又怎會有這個意外?
我聽不太懂耶!什麼叫做過失責任這本來就是結果論?
如果都是結果論?有這個結果就有那個過失,那還判什麼?

判決書上的字就是那麼多,什麼上不上課?
過失就是指陳生把顏生摔下樓
而這裡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判斷
你哪來那麼多廢言?沒有人說陳生把顏生背去上課是錯的
背去上課跟上什麼課都不是判定過失的依據
只有說陳生把顏生摔下樓是錯的,你可以減少廢言再來談吧
一件事情講不到重點,只是不斷往旁邊一些無關的事情鑽
這真的是浪費你的時間、也浪費我的時間
     
      
舊 2005-09-01, 12:05 AM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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