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這個並不需要我提醒,
而是正常人每個人都應該知道的事
雖然實際上有這種認知的人不多
包括我在內
而且司法的權利,並不是因為這個案子而出現
而是本來就存在的,同樣也不會因為這個案子而消失
至於說以後會不會有人提醒這種事
那你要看以後有人熱心的載你親友回家時
你會不會提醒他,萬一發生意外,我會保留司法追溯的權利?
還是說你會告訴他,無論發生什麼事
就算是出車禍,我都不會告你的,你放心。
因為你是熱心助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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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一下,為什麼,你覺得不需要提醒呢?如果說對方確實不知道有這種法律存在呢?又你能保
證每個人確實都知道?你也說了實際上有這種認知的並不多,那麼幫助人的人他的權利又在哪
裡?被幫助人的義務又在哪裡?還是說反正法律上沒有清清楚楚的規定的,我們就可以不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