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我這句諷刺沒有針對誰,頂多只是針對煤體。
意思就是要暗示人,煤體要玩你,辨法有的是
不管是判顏家勝訴,還是陳家勝訴。
嗜血的煤體他們都有辨法,把新聞炒起來。
既然你也知道這是特例,那所謂的以後沒人敢幫助人
這話還是少說兩句,說句難聽的。
真正會幫助人的,怎會因為這種少數特例而改變?
而平常本來就不會幫助殘障的正常人
在這事之後,對殘障人士的幫助又會減少多少?
這點我十分懷疑,當然你不同意的話
我也不勉強啦,沒什麼好爭的。
如果說以後當真沒人敢幫助殘障人士
那幫助正常人就不會害死人了嗎?
結果還不是一樣。
所以說這個部份講不講說實在沒什麼意義
真正有意義的是我們要了解
被告是不是真的有過失,而不是看他是不是有善意
法官為什麼這麼判?有沒有疏失?
如果要上訴,要從那裡著手
而不是老是想說,判了之後,以後誰敢幫助人
如果你真的是這樣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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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保證,你以後在接受任何人,任何幫助之前,都會做到提醒他要注意,你保留萬一發生意
外後司法追溯的權利?是這樣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