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雲影
在下怎麼知道閣下提這個的意義是什麼
請問該站長是否被判定有責任(好像沒有嘛!在下怎麼只看到眾人的指責)
還是眾人的指責就有責任就有錯...
那...閣下是想套用在這個案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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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判定有責任,又不是單只有法官能判
那些罵他的人,要不是因為認定他有過失
又怎會罵他?這跟有沒有訴頌有何關係?
難道只要沒訴頌,就代表這不是好心沒好報?
被罵是活該,好心幫人我們還是可以罵?
已經回答過了,無法證明他知情,所以無法證明是惡意
不知道你到底想說什麼?
沒錯,不管是被告還是顏父
都不太可能『知情』傷勢的嚴重性
所以兩方都不知情,所以無法證明誰惡意
摔傷致死客觀認定是在說什麼?看不懂?
沒有人說陳同學是惡意呀,連法官也沒這麼說
但陳同學害顏摔傷,而且人已經死了,這些都是客觀事實
引用:
至於判決書提到的知情部份
一、二審都被駁回(刑事)
為何在民事一、二審又不同 
此外在解釋部份也不清不楚(光是"應注意未注意而發生"跟"應注意已注意而發生"就沒辦法客觀認定)這樣的判決是不是有瑕疵
陳的過失認定在一、二審就有這麼大的差別...跟閣下所以為的怎麼差這麼多...
另外...閣下自行猜臆法官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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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審的刑事被駁回是指什麼?
一二審的刑事判決書的被告是體育老師
並不是陳同學,沒有看到陳同學的刑事判決書
刑事判決書只有體育老師的判決書
當然會跟民事的不同,因為被告是體育老師
陳同學到底是不是知情,沒必要寫在體育老師的判決書上
另外對於解釋的部份不清楚,不代表判決有瑕疵
兩者沒有絕對的關係。前面已經說過了
這部份已經變成自由心證
所以雙方律師可以經由攻防
影響到法官的自由心證。
更何況民事訴頌法官不能干涉訴頌的過程
就算法官知道有利陳同學的論點
但若是律師沒有主動提出來,他也只能當做不知道,
至於一、二審的差別,早就已經回答好幾次了
一、二審差別很大,不代表二審的法官有問題好嗎?
為什麼不反過來說一審的有問題?
為什麼不能說一、二審都沒問題?
舉例來說
今天假設我要告人,一審以罪證不足駁回
我二審難道不能補足罪證再上訴,萬一我勝訴
你要跟我說是一審的法官錯了,還是二審的法官錯了?
所以一審二審的差別就別再提了,這是最爛的說詞
誰規定一審判決不能跟二審差很多的?
另外我那一句話在自行猜臆法官的意思了?
你不信服,那是你的自由,我沒有義務要說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