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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了相機不還?17歲的小女孩,路小比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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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開那個女孩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64
引用:
作者
Gary1978
我倒覺得是咎由自取,17歲說實在也不小了,何況她上過那麼多公眾媒體算是
半個社會人了,做出這樣惡劣的事情沒什麼好值得原諒的。
從她的犯案手法,就可以知道她的想法真的很天真
以為可以就此瞞天過海
但是我們也可窺知,她應該還有救
不是苦主所說的這麼罪大惡極
因為如果她真的這麼壞,那苦主今天損失的可能就不是區區的一台數位相機
我想說的是,她真的還很年輕,未來的人生還很長
希望大家用導正的方式,而不是像鄉民這樣以言語或騷擾等行動報復
2005-08-30, 01:3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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