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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騎士-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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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雲影
為何無關...

顏父如不知情...為何陳、白、校方、導師會知情...
這就是個問題點...為何要迴避

無須證明...顏父也必須對顏的病症知情(雖不及醫生這類專業人士)
除非顏父不聞不問...如果顏父沒有主動告知...
校方如何知情?甚至是其他人...

延誤送醫也是事實...何為迴避
另外顏父對延誤送醫所造成的後果不知情之云∼不合理之一
且在任何情況下,儘速就醫應該是不二選擇∼不合理之二

善意意為"不知情" 惡意意為"知情或可得而知"...如果閣下不知....那真的沒啥好說的
再說也是對牛彈琴

另外...不要自行解釋

--
閣下請不要刻意迴避某些可疑之處或拿奇怪的例子...
閣下所說軟體即為惡意行為(如果最初設計即包含病毒)...

論壇之言...有法官對其解釋嗎?還是進入民事訴訟?
而且這裡面可能涉及著作權法 :...


當然無關,這裡所謂的知情,是指顏父對傷勢的嚴重性知情?
還是指顏同學病情狀況知情?如果是後者,
我們是討論延誤送醫的問題,跟顏同學的病情無關
若是前者,顏父未在場,對傷勢的嚴重性的了解程度
本來就不及有在場的老師與同學。

延誤送醫本來就是事實,但是我前面已經回答過你了,請爬文
我也從未曾說過,延誤就醫不用擔負過失責任
只不過你堅持顏父是『惡意』,所以過失責任大於陳同學
所以我才請你提出,顏父是惡意的證據出來
儘速就醫當然是最好的選擇,但沒有證據證明延誤就醫就是『惡意』

你已經證明了,善意為"不知情" 惡意意為"知情
但你尚未證明,顏父是知情,所以惡意延誤就醫
不要自行解釋

另外軟體含有病毒的確『有可能』是惡意行為
但還是一樣,這必需要舉證
比如說,我設計軟體的電腦,自已就已經中了病毒而不知情
所以我放出來的免費程式自然也會含有病毒
這未必見得他是惡意

而你最後兩句在說什麼,實在看不懂
舊 2005-08-30, 12:36 AM #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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