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原先是你自已一直在強調顏父是惡意,而我一直在質疑惡意的證據何在而已,法官跟我,都沒有說陳同學是惡意,同樣的也無法證明顏父是惡意。所以說是不是惡意還是善意,跟顏父延誤就醫的過失責任上,完全無關
儘速就醫是一定的,先前已經說過了,沒有證據證明,他知道是玻璃娃娃就是代表惡意。更何況法官認定校方老師跟同學也知情,所以在知情與否的條件上,顏父跟其它老師同學是相同的,所以在善意與惡意與否的認定上,顏父跟同學是平等條件。
至於說你後面提到的陳如何知道病症云云,跟是不是證明顏父是惡意無關,我就不回答了。
|
為何無關...
顏父如不知情...為何陳、白、校方、導師會知情...
這就是個問題點...為何要迴避
無須證明...顏父也必須對顏的病症知情(雖不及醫生這類專業人士)
除非顏父不聞不問...如果顏父沒有主動告知...
校方如何知情?甚至是其他人...
延誤送醫也是事實...何為迴避
另外顏父對延誤送醫所造成的後果不知情之云∼不合理之一
且在任何情況下,儘速就醫應該是不二選擇∼不合理之二
善意意為"不知情" 惡意意為"知情或可得而知"...如果閣下不知....那真的沒啥好說的
再說也是對牛彈琴
另外...不要自行解釋
--
閣下請不要刻意迴避某些可疑之處或拿奇怪的例子...
閣下所說軟體即為惡意行為(如果最初設計即包含病毒)...
論壇之言...有法官對其解釋嗎?還是進入民事訴訟?
而且這裡面可能涉及著作權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