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告訴閣下一般法條,「善意」、「惡意」的意義是什麼...
至於顏父對顏的病情是不是知情、以及他所做的決定的後果知不知情...
可以說顏父不知情...但是陳及陳的導師就必須知情
若陳是惡意...如何解釋顏父是善意
即使校方未盡完全告知義務...以顏父對顏的瞭解...是不是此類病症跌到都必須儘速就醫
延誤送醫是不是惡意行為(顏父對顏之病症知情且對延誤送醫後果知情)
這...會不會影響最後結果
如果這個無法衡量...有怎麼衡量陳的行為是否致死
或是摔倒即為造成顏之死亡而非延誤送醫
若迅速就醫也無法確定能救治...那跌倒是否也無法確定會致死
以顏父對顏的瞭解都可以延誤這麼久送醫...那陳是否會知道摔傷造成的後果
路上看到的身心障礙人士...閣下是否能判斷其是何病症...
或是鄰居之身心障礙人士閣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