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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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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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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雲影
只是告訴閣下一般法條,「善意」、「惡意」的意義是什麼...

至於顏父對顏的病情是不是知情、以及他所做的決定的後果知不知情...
可以說顏父不知情...但是陳及陳的導師就必須知情
若陳是惡意...如何解釋顏父是善意

即使校方未盡完全告知義務...以顏父對顏的瞭解...是不是此類病症跌到都必須儘速就醫
延誤送醫是不是惡意行為(顏父對顏之病症知情且對延誤送醫後果知情)
這...會不會影響最後結果
如果這個無法衡量...有怎麼衡量陳的行為是否致死
或是摔倒即為造成顏之死亡而非延誤送醫
若迅速就醫也無法確定能救治...那跌倒是否也無法確定會致死
以顏父對顏的瞭解都可以延誤這麼久送醫...那陳是否會知道摔傷造成的後果

路上看到的身心障礙人士...閣下是否能判斷其是何病症...
或是鄰居之身心障礙人士閣下也...


原先是你自已一直在強調顏父是惡意,而我一直在質疑惡意的證據何在而已,法官跟我,都沒有說陳同學是惡意,同樣的也無法證明顏父是惡意。所以說是不是惡意還是善意,跟顏父延誤就醫的過失責任上,完全無關

儘速就醫是一定的,先前已經說過了,沒有證據證明,他知道是玻璃娃娃就是代表惡意。更何況法官認定校方老師跟同學也知情,所以在知情與否的條件上,顏父跟其它老師同學是相同的,所以在善意與惡意與否的認定上,顏父跟同學是平等條件。

至於說你後面提到的陳如何知道病症云云,跟是不是證明顏父是惡意無關,我就不回答了。
     
      
舊 2005-08-29, 11:02 PM #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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