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凹魔人只會舉很奇怪的例子,但從來無法從深入問題來說服他人。
明明是很簡單的東西,他就是很喜歡玩 Loop遊戲。
有人死了..
家屬為了要真相而提出告訴...
原因是同學背人下樓梯不幸因雨天地面濕滑而導致摔下樓梯而死亡,
很簡單對不對..
任何人都可能在下樓梯時不小心摔傷,更不用說在當樓梯濕滑的時候,
任何人都可能因為自己摔倒,甚至摔下樓梯時..受傷,甚至是撞到要害而至死,
任何人都可能因為受傷後因延誤就醫而導至死亡,更不用說是全身性骨折的傷者,
問題明明就很簡單..
陳同學因背人下樓梯,意外滑倒而導至其所背的顏同學因摔傷造成的全身性骨折後,
又在顏爸拒絕救護車在第一時間送醫急救而導致最後送醫不治。
誰有錯???
陳同學很明顯的...法官若高興判他"過失致死"也不無可能...
因為他背了一個易碎玻璃....
誰有錯??
顏爸明知自己小孩的體質脆弱,竟然拒絕救護車第一時間的送醫而堅持自己送?
這裡應該要上什麼罪名我就不知道了,
法律不會錯..法官不會錯..
會錯的只有人
錯在有人把易碎品放在外又不自己細心照料,
錯在有人把易碎品放在沒有完善保護的高危險環境,
錯在易碎品上沒有貼標籤說請物觸摸,
錯在有人多事吃飽飯沒事幹去觸碰易碎品,
錯在大多數人沒有自覺..即使是不小心,但將他人的物品毀損也是需要負責賠償的,
更何況是人命
法官說的也沒錯,不告不理...
所以今天顏家告學校,告陳同學,
但沒人告顏爸...
學校呢??我反而不覺的學校有罪,學校無完善設備在先..顏爸送兒子入學在後,
明知不安全而硬送我就不知道學校錯在哪裡,
所以顏家若是敗訴則算雖,勝訴算賺,
陳同學被罰算應該,無罪算走運,
但法官難為,
律法僵化,少數法官頭腦只會背書考試,
顏家勝訴的有理,
只不過是背後的社會成本也一起賠下去,
顏家用慣了他人的免費服務,已經視為是理所當然,
法官認為專業至上,因為律師服務也是一種收費的專業服務,
一個沒有深思熟慮的判決,
正面的提升了專業的價值應該佳許,
遺憾的當是其它人面對那些時時刻刻需要他人關心問候(你想去外面走一走嗎?)、
伸手幫一把(抱上車、抱下輪椅的動作)的身殘人士..都害怕不幸意外隨時降臨。
誰能知道下一個顏家不在你我身邊?
最後向那些努力跟Mr.黃金 奮鬥的人致上.........微薄的敬意
這次內容跟他爭不會有了結的,他的思維跟顏家和二審法官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