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勒...
「善意=不知情,惡意=知情、可得而知」這不是在下推論(在下並不喜歡推論

)好嗎
在下並沒有說陳是惡意行為...
陳是否知情與之前的認定完全不同...
顏父對顏的病情知情知情...無論是高處跌倒還是一般跌到不是都應儘速就醫...
是誰阻止就醫
也許校方未盡充分告知的義務...但是顏父的的行為是不是讓人匪夷所思
誠如法官所言...若儘速就醫不影響結果...摔傷又可以影響致死的結果(可以致死也可以不致死)
翻翻前面那位德國人...不就要死幾百次了
儘速就醫不影響事實即是讓人覺得十分不合理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