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akuro_has_gone
有沒有減速可以時速表或煞車痕作為判斷的依據
倒是想請教您
如何判斷一個人的內在心理狀態有沒有注意
如果沒有事實依據的話
那不就是用猜的
可以用猜的將人定罪嗎 
|
你誤會了,我是說應減速未減速,不是應煞車未煞車。
比如說一般正常時速70都沒有什麼危險性
也沒有違反交通規則
但天雨路滑的狀況下,那你若是還堅持用70的時速來駕駛
危險性就有可能大增,雖然說老實話
就算是天雨路滑,時速70也沒什麼不可以。
但你最好就不要出事,一旦出事。
就有可能認定為有過失責任。
民事訴頌本來就是只要一絲絲的過失就有責任
陳同學不把顏同學背下樓,他就不會死。
而且天雨路滑本是肉眼可預見的危險
而且平常替他照顧的是孫同學。
陳同學的經驗當然會比較少
這個時候還要把人背下樓,而且是他一個人背
意外發生的機率當然會變高
1.經驗不夠2.天雨路滑3.背人下樓不用電梯4.一個人背
單獨來看都是小過失,但合起來看就不算小了
再加上學校有無設無障礙設施,這也是考量的重點。
不要跟我說顏父開車送人來學校也有過失
我沒說沒過失,但問題是人不是死在顏父的手上
你等顏父開車來學校的途中,玻璃娃娃死了
再來追究他的過失吧
如果你要說,天雨路滑誰敢保證不會摔倒
應注意未注意的標準在那?
又回到原來的問題,應減速未減速的標準再那?
就算不用時速70,時速60,時速50也會出事呀
對呀,沒錯,時速50也會出事
所以你還是有過失責任,但是有可能因為時速50
而把你的過失責任減輕
所以民事訴頌能談的頂多是過失責任的大小
要談到過失責任的
有無,說實在滿難的
為什麼?
因為陳同學不背他下樓,他就不會死
背好你手上抱一個嬰兒,不小心跌到把嬰兒摔死了
你連一絲絲的過失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