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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e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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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不曉得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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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金騎士-
我想了很久我覺得法官要順應民意
既然大家都覺得陳姓同學好心幫助玻璃娃娃為什麼還要負責
你們法官講的什麼過失責任什麼量力而為
對我們老百姓來說都是個屁拉
好心幫助人還要負責以後誰還敢幫助人
所以三審法官應該改判因為陳姓同學好心助人
應予以表揚所以不應該負責

結果下次是一個好心的億萬富翁也是好心助人
而且是個更可愛的baby..一樣是在下雨天
結果又發生不幸又滑倒了..嬰兒也不幸喪生了
法官這一次學乖了
又是一個好心助人案子可不能判他賠錢喔
不然又被罵到臭頭
結果媒體又去拍baby的父母
想當然一定是哭的死去活來..大喊法官殺人喔
法官只保護有錢人...
然後社會大眾又是一陣撻伐
我想法官心理一定想說不是說好心助人就不負責嗎
所以我說法官笨咩
要是我當法官喔
在判決之前一定要先問媒體記者該判誰贏
不然就做民調
這樣準沒錯



這樣說好了 要陳同學負責任只有賠錢嗎???
你只會說 顏家未必拿? 陳同學未必陪? 不會拿幹麻告?
我說 校方因為沒有無障礙設施 導致玻璃娃娃的死亡
所以顏家要告是告學校 就沒有人會批評他們沒良心
可能是她們認為愛心不值錢 幫她們是應該的一定要的
雖然她們沒有善盡告知的義務 顏家是還是要連陳同學一起告進去
在這邊 也沒有人說 陳同學不應負責任 但負責任只能賠錢??
舊 2005-08-29, 08:05 AM #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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