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我想了很久我覺得法官要順應民意
既然大家都覺得陳姓同學好心幫助玻璃娃娃為什麼還要負責
你們法官講的什麼過失責任什麼量力而為
對我們老百姓來說都是個屁拉
好心幫助人還要負責以後誰還敢幫助人
所以三審法官應該改判因為陳姓同學好心助人
應予以表揚所以不應該負責
結果下次是一個好心的億萬富翁也是好心助人
而且是個更可愛的baby..一樣是在下雨天
結果又發生不幸又滑倒了..嬰兒也不幸喪生了
法官這一次學乖了
又是一個好心助人案子可不能判他賠錢喔
不然又被罵到臭頭
結果媒體又去拍baby的父母
想當然一定是哭的死去活來..大喊法官殺人喔
法官只保護有錢人...
然後社會大眾又是一陣撻伐
我想法官心理一定想說不是說好心助人就不負責嗎
所以我說法官笨咩
要是我當法官喔
在判決之前一定要先問媒體記者該判誰贏
不然就做民調
這樣準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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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好了 要陳同學負責任只有賠錢嗎???
你只會說 顏家未必拿? 陳同學未必陪? 不會拿幹麻告?
我說 校方因為沒有無障礙設施 導致玻璃娃娃的死亡
所以顏家要告是告學校 就沒有人會批評他們沒良心
可能是她們認為愛心不值錢 幫她們是應該的一定要的
雖然她們沒有善盡告知的義務 顏家是還是要連陳同學一起告進去
在這邊 也沒有人說 陳同學不應負責任 但負責任只能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