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黃金騎士-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0
引用:
作者jjmelton
就說了是"業務"過失至死了
是有收錢的!!!
怎能跟這案子相提並論!!!!
你提的例子根本亂七八糟狗屁不通阿
硬要我把話講明耶你

我之前有沒有幫助殘障人士
將來會不會幫
這跟我們辯論的話題又有啥相關了?
至少我知道
目前的效應已經出現了不是嗎?
現在還需要幫助的殘障人士已經受到了影響不是嗎?
好的影響還沒有看到
已經一堆人受到壞的影響了耶
這樣子您還認為對台灣有好處?
判顏家敗訴
就一定無法向政府要求無障礙空間的普及了嗎?
一定要弄到台灣社會受傷才可以?
我完全無法認同

有收錢與否跟有責任有什麼關係?
跟有過失才有關係吧?
沒錯,"業務"過失至死,所以要判『刑』
陳同學是免費幫忙,所以刑事上無罪
但是不可能完全免責,所以民事訴頌上
還是要負責,難道你要跟我說
好心幫忙害死人不用負責嗎?

會有壞的影響,那是被煤體操作的結果
可不是法官的錯,更不是法官的責任。
我只是說明,有壞的影響,也同樣有好的影響
至於要不要用這個方式,那不是我能決定的
但事實已經發生,不是你現在說該不該就會改變的
舊 2005-08-29, 03:15 AM #8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黃金騎士-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