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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騎士-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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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hiech
你弄錯了!

我的重點是反駁你--陳同學的責任比學校大的論點.

至於下一段話--
"不過要凹下去的話還可以說:如果顏父母不生玻璃娃娃,學校又何需
設置無障礙設施?所以顏父母責任更大!"
意思是說如果有人要反駁我的話倒是可以用這段話來反駁

說的好,也就是說你現在承認你是在凹了?
記住你現在說的話,那天如果你去吃貨公司試吃食物中毒送醫院
說不定百貨公司會跟你說,如果你不吃的話,你就不會送醫院了呀
什麼?我營利行為我就有責任?搞清楚,這只是試吃食物
是不用錢的。好心給你免費吃東西,為什麼要告我?

這個案子很簡單,陳同學不去幫,顏同學頂多是不能上課,
並不會死亡。是陳同學的行為,直接導致顏同學死亡的結果

當然導致他死亡,還有其它間接因素,除了陳同學之外,
其它人包含顏父與學校,也是關係人。問題在於重點是什麼?
你只要回我一個問題就好,顏同學死亡的直接因素是什麼?誰造成的?

當然我想你應該會回我,這是意外造成的,
ok這是意外,意外是死亡的直接因素。
但意外只能用來當成刑事上免責的理由,
但在道義上,因為陳同學而害死人仍然還是事實,
所以民訴上法官仍然有可能判陳同學賠償
難道熱心助人害死人就可以不用負責嗎?

就好像我前面舉的兩個例子,如果香灰的例子很爛的話
那開車的例子總是夠好了吧
今天你熱心助人要載你朋友回家,不小心出車禍
你的朋友死了你沒事
道義上難道你不必對你朋友的家屬負責嗎?
如果你朋友的家屬要告你,法官會判你敗訴賠錢的可能性相當大
那麼難道你就要開始一直嚷嚷,家屬死要錢沒天良喔
熱心助人有錯嗎?我判罪的原因是因為熱心呀,這還有天理嗎?
如果你是你朋友的家屬,聽到這話會有何感想?
     
      
舊 2005-08-29, 01:24 AM #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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