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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愛國者一號
事情分因果,不能倒果為因.
法官的素質.判案程度低下眾所皆知,但是法院是不告不理的,今天法官會做出違反常理人性的判決,起因不就在於顏家的上訴?
如果顏家不提出告訴,或者一審敗訴後就接受結果,今天事情怎麼會鬧的這麼大?看看那個大玻璃聲淚俱下的記者會,只覺得一肚子火,無恥怎麼寫?看看大玻璃那張臉就知道了.
要真相?何謂真相?陳同學故意摔死顏同學的嗎?
要道歉?校方及陳同學沒有道過歉嗎?
不知錯在哪裡?我是不知道陳同學錯在哪裡,不過我知道大玻璃死不認錯.
不要一毛錢賠償?當然,一審敗訴又提出上訴,為的就是幾百萬元,當然不是一毛錢.
不要陳同學的錢?剛畢業出社會的年輕人,哪來的錢?當然是陳家要去湊出來,不會是陳同學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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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算顏家一開始仍對顏旭男的死因有懷疑,但經過一審的調查與判決,甚至連自己的兒子,受害人本人-顏旭男都已經在第一時間告訴他們:"請不要責怪陳同學, 因為他只是好意而已。"就應該已經相信自己兒子的死,真的純綷就只是一個意外,哪還有什麼"真相未明",還有什麼"疑雲"? 
換言之,顏家在一審敗訴後,不僅不相信司法的調查與判決,甚至連自己親身兒子,當事人自己的話都不相信,並堅持再上訴到二審,繼續再把陳同學列為被告。試問這一連串的動作,如何能叫人相信他們心中不是偏執,在民事上不是"死要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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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上不可能會有完全犯罪,因為只要是人做的,就一定會有破綻。」
我是古畑任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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