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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g_h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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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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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校方未設無障礙環境
而景文高中過失部分,高院首先認定依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規定,景文高中須提供無障礙環境,但是景文高中沒有設置電梯或無障礙坡道通往地下室內體育場,以方便肢障學生輪椅通行,才導致顏旭男須由同學抱往上課發生意外,而無障礙環境疏失部分,一審法官並沒有認定。
高院也根據台北市高中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實施計劃,認定景文高中的體育特殊教育班未實施個別化教育,敦促老師對肢障學生提高注意,也有過失。

我到是覺得重點在這裡,會敗訴是因為跟校方一起告,所以才會敗訴吧。


如果我沒弄錯,應該有一種判決結果俗稱"部分勝訴,部分敗訴"(正確用語即"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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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上不可能會有完全犯罪,因為只要是人做的,就一定會有破綻。」

                                我是古畑任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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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8-28, 02:55 AM #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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