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症認知程度 成判決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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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慶文╱台北報導】景文高中陳姓學生抱同學玻璃娃娃顏旭男下樓時滑倒,導致顏摔死,高院日前改判陳和景文高中都有過失,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引起譁然。而一、二審間認定的差異,首先就在高院合議庭判斷陳同學知道顏旭男玻璃娃娃的症狀,接著才認定陳同學更應謹慎,欠缺一般人的注意義務,應負過失責任。
一望可知是玻璃娃娃
台北地院承審法官見解認為,陳同學雖和顏旭男同班一年多,但他平常不是照顧顏旭男的人,而且玻璃娃娃的症狀是最近幾年才為媒體傳播所注意,所以認定陳同學事先對玻璃娃娃症狀的身體狀況並不了解,不負有任何特別注意義務。
但是高院合議庭持相反看法,認為一般人從顏旭男身體外觀一望就可以知道,顏患有「成骨不全症」,就是俗稱「玻璃娃娃」,而且陳同學和顏旭男長期同班上課,怎可能不知道顏是玻璃娃娃。
另外,一審認為陳同學基於熱心,當天才自願推送顏旭男,而且也經顏的同意,陳同學是發揮同學彼此間照顧美德,沒有處罰的必要。但是高院合議庭雖然也肯定陳同學的熱心好意,但認為陳既然知道顏旭男的玻璃娃娃症狀,自然應該更為謹慎。
校方未設無障礙環境
而景文高中過失部分,高院首先認定依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規定,景文高中須提供無障礙環境,但是景文高中沒有設置電梯或無障礙坡道通往地下室內體育場,以方便肢障學生輪椅通行,才導致顏旭男須由同學抱往上課發生意外,而無障礙環境疏失部分,一審法官並沒有認定。
高院也根據台北市高中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實施計劃,認定景文高中的體育特殊教育班未實施個別化教育,敦促老師對肢障學生提高注意,也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