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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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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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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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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_g_h1121
有救生員資格也最好不要,因為有救生員資格就代表自己有"100%"的把握去救起那個溺水的人嗎?
前面就有人舉個例子,說在機上如果有人突然病發急需人急救時,如果這時有個醫生(有醫師執照的喔,沒有違反醫師法二十八條之虞的喔!)只因為自己的判斷錯誤而不僅沒有將那個人救活,反而還愈醫傷愈重者,則他認為這個醫生也是要負責的。
領有執照卻袖手旁觀?如果覺得對得起自己良心,又不會被追溯見死不救的話...

既然領有執照理當具備知識技能,若不性失敗而追究責任,才會去檢討有無人為疏失,有...當然要負責。
舊 2005-08-28, 02:03 AM #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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