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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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lbert@46
大哥
一般過失致死不是用在這裡吧
而且你舉的例子跟實際狀況差太多了
又轉移焦點了
顏家要告誰我並不在乎
這案子也很單純
並不需要柯南之類的出面吧
也許啦
您是那法官的知音吧
在我們一般大眾的心中
好心幫人還要負刑責
而且這完全是個意外
問問你週遭的親朋好友
不用看媒體
你就知道一般人心裡是如何想的
告訴你
這案子最大的受害者
並不只是陳同學
而是路上一堆行動需要人幫助的人
哪天你或你家人需要路人伸出友善的手的時候
而大家冷眼以對
多想想你現在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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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過失致死不是用在這裡?
因為陳同學的過失,所以害死一個人
雖然他是不小心,所以過失致死的罪名不可能成立
但人總是因他而已的呀
另外你的說法有誤,不是好心還要負刑責
刑事判決上早就是無罪了
而是好心害死人,道義上還是要負責。
這跟殘障也無關
你好心害死正常人,也一樣要負責的
這件案子最大的受害者是誰
不必你告訴我
我所說的論點,比如害死人要負責等等
這全是事實論述,我本身並沒有任何立場
只是陳述事實有什麼錯?
你到是跟我說說,
好心但害死人是不是還是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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