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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騎士-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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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bert@46
大哥
一般過失致死不是用在這裡吧
而且你舉的例子跟實際狀況差太多了
又轉移焦點了

顏家要告誰我並不在乎
這案子也很單純
並不需要柯南之類的出面吧

也許啦
您是那法官的知音吧
在我們一般大眾的心中
好心幫人還要負刑責
而且這完全是個意外
問問你週遭的親朋好友
不用看媒體
你就知道一般人心裡是如何想的

告訴你
這案子最大的受害者
並不只是陳同學
而是路上一堆行動需要人幫助的人
哪天你或你家人需要路人伸出友善的手的時候
而大家冷眼以對
多想想你現在的言論

誰說過失致死不是用在這裡?
因為陳同學的過失,所以害死一個人
雖然他是不小心,所以過失致死的罪名不可能成立
但人總是因他而已的呀

另外你的說法有誤,不是好心還要負刑責
刑事判決上早就是無罪了
而是好心害死人,道義上還是要負責。
這跟殘障也無關
你好心害死正常人,也一樣要負責的

這件案子最大的受害者是誰
不必你告訴我
我所說的論點,比如害死人要負責等等
這全是事實論述,我本身並沒有任何立場
只是陳述事實有什麼錯?
你到是跟我說說,
好心但害死人是不是還是該負責?
舊 2005-08-27, 11:15 PM #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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